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办证指南
一、什么是《出生医学证明》?
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是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》出具的,证明婴儿出生状态、血亲关系,申报国籍、户籍,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。
二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的重要性
《出生医学证明》作为“人生第一证”具有重要的意义,请为宝宝妥善保管,终身保存。
1、用于证明在我国境内出生的新生儿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情况。
2、证明新生儿的血亲关系。
3、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证明。
4、作为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出生户口登记、取得公民身份证号码的原始凭证。
5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还涉及孩子户籍迁移、出国离境、入园入学等诸多社会领域。
三、办理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所需材料
1、新生儿父母携带《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》,到办证处现场填写。
2、新生儿父母双方亲自来办理,不能代办。
3、新生儿父母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。
4、医疗机构签发人员审验相关证件及资料并打印《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》,领证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。
5、领证人签收后,签发机构发放出生医学证明正、副页。
6、新生儿落户前,请勿私自裁切副页,避免无法落户。请妥善保管,不得塑封或私自涂改。
四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办理注意事项
1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一经签发,所有信息无法更改,如需更改姓名,请按照公安户籍管理规定可作曾用名。
2、新生儿姓名需使用通用规范汉字,不得使用生僻字,以免影响新生儿入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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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新生儿母亲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时未满18周岁的,应在新生儿母亲的监护人陪同下申领,并出具监护人相关证明材料及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。
4、新生儿父母请使用真实的身份证件实名住院分娩,办理新生儿的《出生医学证明》;如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出生医学证明,导致出生证明记载内容不真实的,由申领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五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办理友情提示
办理时间:
周一下午 :15: 00--17:30
周五下午 :15: 00--17:30
(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)
如有疑问,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:0710—8225154
办理地址:门诊楼5楼公共卫生科
注:2014以前在本院出生的新生儿请到老河口市妇幼保健院咨询。